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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气工业炉的使用和操作要求
发布时间:2014/10/13  作者:郑州中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  打印  关闭
 

1.一般注意事项 

使用与操作必须遵守的一般注意事项如下:

① 掌握应用设备各部件的构造、性能等,了解安全装置的机能。

② 不能把安全装置封闭起来,以免在发生紧急情况时不能及时操作。

③ 使用的燃气应适应燃烧器的性能。更换不同性质的燃气时,必须分析原燃烧装置是否适用,必要时应根据新换燃气的性质对原燃烧装置 (燃烧器)进行更换或改造。

④ 根据燃烧器的使用条件,操作必须遵守点火、运行、熄火等操作规程。

⑤ 启动、点火、熄火、停止及紧急安全措施等操作盘,应安装在显而易见的位置。

⑥ 流量调节阀、压力调节阀等的功能必须完好可靠。

⑦ 燃烧器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设定空燃比。

⑧ 不准随意改变燃气、空气的压力,不能在超过规定压力下运行。

2.燃烧装置的点火、运行、熄火、停止的通用操作程序

① 点火准备与点火

在点火前,主燃烧器与点火燃烧器的截止阀应完全关闭,燃气的压力和温度、空气压力、冷却水压力应稳定在规定值上。必须将烟道闸板开到所规定的开度,使排烟处于正常的状况。

a.点火前必须进行吹扫,而且需用炉内容积4倍以上的空气量进行吹扫,吹扫空气流量应为最大燃烧负荷时的50%以上的流量。

b.点燃主燃烧器时先给空气,再用点火棒、点火燃烧器或其他能点火的点火源放在指定的位置,遵照所规定的操作方法点火。另外,手动点火时,先给空气,准备点火源,打开燃气阀,必须在5s之内点着。

c.着火的确认,从窥视孔观察或由火焰监测器指示是否点着。

d.2个以上的燃烧器时,需先开一个燃气阀,点燃一个燃烧器。程序同上。

e.点火失败时,应迅速关闭燃气阀门。再点火前,应先用空气吹扫后,再用上述方法进行点火。

f.点燃主燃烧器时,按规定的点火燃气量进行点火。

② 运行及异常时的操作

a.炉子运行中,应经常检查其是否处于正常状态。

b.发现不正常,如火焰不稳定、熄火及其他危险现象时,应迅速切断燃气供应,关闭燃气阀。这时必须查清原因,检修或采取必要的措施。在查清原因和检修完好之前,不能再投入运行。

c.不正常停炉后再开炉时,必须检查确认安全后,按操作规程从吹扫洗炉开始,再进行点火。

3.暂时停炉时,关闭燃气的截止阀,并检查其是否确实关严。

③ 熄火

熄火应按规定的操作方法进行。使用点火燃烧器连续点火或重复点火的燃烧装置,应先将主燃烧器熄灭后,再将点火燃烧器熄灭。

④ 停炉

a.运行终了停炉时,按规定的操作方法关闭燃气切断阀,必要时应对炉子进行吹扫,使炉内不残存燃气。

b.燃烧器熄火后,顺次从燃气管路的下游向上游逐个关断燃气阀门。

(3)操作环境

为了确保安全,必须十分注意保持燃气工业炉等设备周围、地面、采光、照明、通风排气等都处于正常完好整洁的状态。